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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经政府批准的企业项目
模式1:单个投资者,投资不低于350万美元,并创造至少3个就业岗位;
模式2:多个投资者联合投资,投资总额不低于600万美元,每位投资者不低于100万美元,并创造不少于6个就业岗位。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 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3. 符合投资要求。
随行家属:
* 配偶;
* 子女:
- 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 主申或配偶18-25周岁全日制在读,经济完全依赖于主申的子女;
- 主申或配偶精神上或心理上有缺陷的任何年龄阶段的子女,经济完全依赖于主申
* 父母:
- 主申或配偶65周岁以上与主申一同居住,经济完全依赖于主申的父母。
- 主申或配偶精神上或心理上有缺陷的任何年龄阶段的父母,经济完全依赖于主申。
申请流程:
1.与我司签约;
2.准备申请材料;
3.递交申请前支付费用 一期政府费用包括:政府背景调查费,受理费,工本费及我司服务费和境外律师费;
4.材料递交至移民局审核;
5.获得原则批准;
6.完成投资(捐献款或者房产尾款),并支付二期政府申请费包括政府申请费;
7.获发公民证书及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