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教育部将推动中欧学分互认,扩大学生交流规模。11日上午,在北京召开的中国-欧盟国家教育部长会议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说:“我们希望进一步推动中欧学分互认,扩大双方学生交流规模,引导双向平衡流动”。
目前,我国已与英国、德国、法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奥地利、葡萄牙、荷兰、意大利、爱尔兰、瑞典、丹麦、西班牙、拉脱维亚、马耳他、爱沙尼亚、立陶宛、波兰等19个欧盟成员国签订了相互承认学位、学历和文凭的协议。
陈宝生透露,10月12日,教育部还将与斯洛文尼亚、捷克分别签署教育合作协议、学历学位互认协议。
相互承认学位、学历意味着什么?
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事业的不断发展,显示了政府对推进教育对外开放的极大自信,也展示着中国愿与世界各国拓展友好关系的极大诚意,更为国际间学生流动提供了极大便利,为中外学生在更大范围内进一步深造和就业等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欧盟各国经过多年的探索,已经建立了较为系统且成熟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很多方面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打算移民欧洲的投资者再也不用担心子女教育及以后就业问题,学历的互认意味着不管你是在国内上学还是在欧洲完成学业都能在两地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