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美国大幅度缩紧结婚移民的签证。对美国公民和外国离婚人士的结婚移民申请更是严厉,很多这类案子都不被批准;有的要申请多次才获批。
律师指出,以前申请国外配偶时,只要有来往书信加几张合照就可以了,但现在要求提供更多文件。譬如双方一起去旅游或外出的相片,证明双方确实是相爱的;还有美方配偶带国外异性朋友去参加朋友聚会、或大型社交活动的相片,将双方关系公布于众,並以对方为豪,为能和对方一起出现在这些公开活动感到光彩与骄傲,以此证明双方结婚的意愿和渴望。
据律师介绍,其事务所曾成功办理过一个结婚移民案例,美方是一位自雇商业人士,离婚、有孩子,女方则是中国的公务员,两人相差十五、六岁;这样的申请本来很难被批准,但他们在广州美国领事馆通过面试,一次获批;主要是申请人做了充分准备,双方也十分清楚和了解对方。譬如说女方知道男方何时、何地与谁离婚,又是为何离婚,有几个孩子以及他们现在的生活情况。中国人遇到这种情况一般不愿向对方吐露实情,一是难为情,二是怕引起对方的妒忌;但在这起案例中,双方做到了这一点,以此证明他们是真心相爱的,而且还提供了上千张双方一同出游、参加社交活动的相片,美国领事馆虽然只从中抽取几张,但已强烈感受到他们两情相悦的快乐。
律师提醒有意办理结婚移民的人,必须按照美国移民局最新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准备得越充分,成功的机率越高,才有可能一次性通过美国领事馆面试。
而一直等到他们到领事馆面试时,才把一些资料随身带去,这样不是最好的办法,因为领事馆官员并没有时间查阅所有的数据。
在递交I-130表格时,申请人应该提前交一些资料来证明他们的婚姻是真实有效的。这样,当申请数据送到领事馆官员的时候,官员已经看过呈上的资料证据,便会减少或打消他们对婚姻真实性的怀疑。
在上述王先生的事例中,领事馆将会把申请案退回到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USCIS),并建议移民局取消对I-130的核准。移民局会再次审核案件以决定是否取消I-130的核准,同时也会通知申请人。如果移民局不取消I-130,他们会将申请案件再送到领事馆并安排其它面试。
另外一个选择是提出全新的申请。在递交I-130申请前,确保自己提交了很充足的资料能够证明自己的婚姻。这样,当案件到达领事馆安排面试时,申请案比较容易被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