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真是一个认(ren)真(xing)负(ba)责(qi)的部门,虽然说EB-5(美国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是主流移民国家中最宽松的(14周岁以上即可申请,无语言、学历、管理经验等要求,只需合理解释50万美元投资款来源),但移民局的审案标准可随时收紧。最近移民局针对‘第三方换汇’的这种购汇方式就发出了多封补件通知(RFE)的要求,这也意味着对于部分投资者的移民申请(I-526)可能会受到影响。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第三方换汇?
A:在投资50万美元到项目监管账户前,多数投资人都需要将手上的人民币(解释过来源之后)换成美金,此时,可以通过个人购汇额度汇至海外账户,也可以通过和一个已在海外账户有美金的朋友兑换(后者为第三方换汇)。
一般来说,第三方换汇的操作流程是:EB5投资人将人民币投资款转到一个中间方(个人或机构,后文同)在中国大陆的人民币账户,中间方将其在海外账户中对等价值的美金转到投资人在境外的美金账户,投资人再将这笔美金以自己的名义转到项目的监管银行,完成投资。实际上就是EB5投资人以人民币兑换了第三方的美金,一次性获得足额美金完成投资。
现行EB5法案规定,投资人须证明其是投资资金的合法所有者,且该资金是合法获得的。因此,最终的投资款就应该是投资人已经被证明合法来源的那笔资金,是通过合法路径和流程投入到境外账户中的。比如常见的投资人亲朋好友多人换汇,可以看到是投资人的合法资金转入到多个人的人民币账户,每个人又以自己的名义在额度范围内兑换美金汇入到投资人在境外的美金账户,最终投资人将自己境外账户收到的所有美金转入到EB5项目监管账户完成投资动作。这种方式就可以能够追溯最终的投资款来自于投资人的合法资产。
而第三方换汇,其实是一种移花接木的方式,最终的投资款来自于中间方的美金资金,而其和投资人合法获得的国内资金实际上并不是同一笔。
几年前移民局也曾严格质疑过第三方换汇方式操作的申请材料,但最近几年还是比较宽松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直接获批。从今年年初开始,外联从各大合作律所获悉,移民局故技重施,针对这种换汇方式已发出了多封补件信,补件要点正是因为投资款和境内人民币并不是同一笔资金,因此需要特别证明第三方资金的合法性。
目前移民局签发的补件信,对于第三方是自然人还是组织机构的要求略有不同。但都是围绕着证明其资金获得合法性的这个焦点,有以下两点需要注意:
1)若第三方是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其收入证明、完税证明、银行对账单等其有能力合法获得足额美金的证明;
2)若第三方是组织机构:一般都是公司实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营业执照、财报或审计、公司完税证明、股东会同意换款的决议、银行记录等。
在如今中国大陆外汇管制越来越严格的情况下,大笔资金转到境外的难度更大周期更长。表面上看,第三方换汇确实大大节约了成本和时间,在4月28日法案到期大限将至的情况下,一些中介甚至律师鼓励投资人用这种方式完成投资。殊不知,风险却是非常大的,要面临着移民局质疑的和进一步追究的考验,投资人还需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