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签证签发给赴美国短期商务和短期自费培训者;B-2签证签发给赴美短期观光和访问的游客。"B-1" 签证: B-1签证适用于短期商务旅行。这包括合同谈判,参加展览和会议,短期培训,以及和供应商与客户的洽谈。90天以下的短期培训也可使用B-1签证。
B-1签证不适用于在美国工作。"B-2" 签证: B-2 visa适用于观光旅行,如观光,探访亲友以及就医。访美期间不得工作。国土安全局一般准予父母用B1/B2签证在美停留的时间为六个月,但是请注意任何的延期都将降低您今后获得签证的可能性。在美停留时间长达1年或更久时,我们将对您所宣称的不打算放弃国外住所这一说法产生怀疑。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在美国以外拥有一处您不会遗弃的住所;
2、在美国仅作限定的短期停留;在逗留结束之后会离开美国;
3、而且有充足的资金支付此行所需费用。
需要申请人特别注意的是:根据1952年修订的移民和国籍法案的214(b)条款,每个签证申请人都被合法假定为具有移民倾向。除非申请人出示以上证明,使面谈的签证官确信这种假定可以被推翻,否则申请人不可获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