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加拿大萨省商业移民法规定,萨省提名企业家移民可以在不同的经济领域创立事业,与其它的商业移民类别只限于在某些特定领域如农业和能源方面相比,萨省政府的态度截然不同。
萨省企业家移民这次的重大改变,是在学习并借鉴了卑诗省商业模式(先工签再移民)和曼省移民商业移民模式(意愿表达EOI模式),保留了萨省自己使用第三方机构来审核申请人资产及资金来源的模式,其目的应该是想吸引一些真正愿意到萨省做生意、定居并且也有较高机会成功的申请人。虽然申请条件和筛选模式有较大调整,但基于目前萨省经济持续发展的吸引力,以及加拿大移民项目总体日趋收紧的情况下,相信还是能吸引到相当一部分申请人。
加拿大萨省商业移民要求申请人在萨斯卡通、里贾纳投资至少30万加币,或在萨省其他地区投资至少20万加币;如果在里贾纳或萨斯卡通投资的,需至少为加拿大居民或永久居住居民创造2个就业机会(非亲属关系)
加拿大萨省商业移民有规定的投资项目,不能投资房屋租赁、房地产、合作社,还有一些认证专业服务或者个体经营者等。
合格的企业包括:
1、企业可以是独资、合伙公司,但企业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要求。
2、企业必须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利润可以通过售卖商品或服务获得。
3、持久经营的企业。
4、经营者需要定居萨省,并且参与企业日常的管理。
不合格的企业包括:
1、房屋租赁,投资;房地产建设/开发/经纪,保险经纪或业务经纪;
2、需要许可或认证专业服务或者个体经营者;
3、发薪日贷款,支票兑现,货币兑换和取款机;
4、信用社;
5、以家庭为基础的业务,包括提供住宿和早餐业务;
6、合作社;
7、投资已获得被动投资收入为主要业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