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全名:加拿大海外永久居民返加旅行证件。申请此签证,首先确定你已经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
加拿大永久居民旅行证件所需材料清单:
1、护照:
有效期在回程日期算起九个月以上的护照,旧版须在护照末页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2、照片:
最近六个月所照的,照片的尺寸为2寸2张(白底彩照,尺寸为3.5X4.5CM,头顶到下巴为3.1*3.6CM)。
3、身份证:
身份证请用A4纸复印正反两面1份。
4、若你在过去三年中成为加拿大永久居名: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5、若你在三年前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
申请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证明,如:
(1)永久居名的落地记录或确认函,若此文件遗失、被盗或被毁,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2)过期的永久居名卡:若此卡遗失、被盗、被毁或从未收到,请填写“郑重声明”并附于申请;若此文件为遗失或被盗,并请提供记录相应情况的警方报告;
(3)过去五年中所有旧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如无法提供已用护照,请提供解释。对于遗失或被盗护照,请递交记录遗失或被盗情况的警方报告。
(4)填写出入境表(必须英语或法语填写),详细列出在过往五年中你进出加拿大、中国及所有第三国的记录、如护照所示。
6、如您一直以来陪伴其身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普通法伴侣或父母(如果本人为22周岁以下子女):
(1)此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在过去五年中的所有护照及每本护照的全本复印件。
(2)结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若适用。
(3)孩子的出生证明及/或收养或监护文件的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若适用。
(4)说明申请人所陪伴人士的身份的文件。
7、上面情况并在加以外受雇于一加拿大企业:
A:加方雇主出具的声明,说明:
(1)签字官员的职务和头衔;
(2)该企业依据加拿大或加拿大某省法律组建;
(3)该企业在加持续运营;
(4)该企业在性质及在加运营时间;以及
(5)海外派遣或合同的详情(如派遣的时限、确认雇佣为全日制等。)
B:雇佣合同副本,包括起始日期、合同期限、收入及职位。
C:雇主在加运营的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副本、公司年报、公司的加拿大营业税税单、与此派遣相关的加拿大企业与海外企业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D:申请人为加方雇主履行在华全日制职责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办公处所及申请人办公间的照片,工资单,销售协议等。)文件原件请同时提供复印件。
E:申请人为加拿大企业工作期间的所有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8、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
希望申请基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被考虑,请附上与要求保留永久居民身份相关的文件。更多信息请参见永久居民旅行证件申请指南的关于人道主义及恩恤理由一项。
9、个人资料申请表格:
请如实、完整填写资料表,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