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比绍投资移民,关注几内亚相关法律:几内亚定期劳动合同特殊条款。
第1条:定期劳动合同指具有某个期限的合同,该期限一般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第2条:雇主和雇员有权随时签订定期合同,但该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此期限的合同则为“长期合同”。
不足两年期限的合同可以续约,但续签的期限不得超过首次合同的期限,且两次合同期限之合不得超过两年。
与该条款不符的续签合同,为长期合同。
第3条:在下列情况下签订定期劳动合同时,可以不确定期限:
——当合同的签订是因补缺、施工或某项工作需要临时额外员工、企业临时活动时。
——在任何情况下,合同必须成文,否则便视为长期合同。
第4条:如定期合同期满未续约,而劳动关系仍存在于雇主和雇员之间,雇员可以要求享受长期合同条款所规定的优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