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4号,美国国土安全部 (DHS) 发布了2009财政年度(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1日)移民相关统计数据。考虑移民过程中所涉及的各种因素,这一年公布的各类数据对于决 定如何引导下一年的移民系统很有借鉴意义。
根据DHS的数据显示,在2009年,共计1,130,818人获得了绿卡,比前一年增长2.1%。其中394,874张绿卡发给亚洲人,约占 总数35%。 从获得程序而言,占总人数59%的667,776人通过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I-485申请)获得绿卡,而463,042人通过境外领馆移民签证程序 (consular processing)获得绿卡。根据这一数据,通过身份调整取得绿卡的人数的增长率超过了总人数的增长率,达到了4.2%。这种增长并不是因为身在美国 的申请人增多,而是因为移民局对身份调整申请的处理速度加快, 更多的积案得到处理的结果。
在2009年,144,034外国人(数字包括附带家属,以下所列数字都包括主申请人及附带家属)通过职业移民的途径获得了绿卡,比上一年少了 13%。但是,通过职业移民申请获得的绿卡在子类别(从EB-1至EB-5)的分布与2008年比例基本一致。
在EB – 1优先类别,包括特殊技能人才(EB- 1A)、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EB- 1B)以及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EB- 1C)三小类,占用了28%的职业移民绿卡名额,共40,924个。其中主申请人16,742人,其他为附属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而在 EB – 1类别中,约30, 000名额都属于EB- 1A和EB - 1B类别。从1900年到2008年的数据显示,EB - 1类在所有的职业移民优先类别中变化最小。
大约45, 552人通过EB-2类别获得绿卡,包括国家利益豁免(NIW)。这相比2008年获得批准的70, 000人有了急剧的下降。在2009年的EB-2类别中,22,000为主申请人。EB - 2类别申请人数占获得批准的全部职业移民申请人数的32%。
EB - 3类,包括工人,专业人士和非技术工人,数据基本与上一年持平,占职业移民总人数的28%左右,共计40, 398申请人获得绿卡。
EB-4类别特殊移民的人数从2008年的9, 500猛增到2009年的13, 400,其中大部分人是已经在美国生活的宗教人士。
2009年,EB-5类投资移民类别是一个惊喜,在2008年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增加。累计通过EB-5类别获得绿卡的数目几乎增加了两倍,从 2008年1,360人增加到2009年的3,688人。
职业移民申请之外,家庭移民方面也有著显著的变化。不受名额限制的美国公民直系亲属共计535,500人获得了绿卡,比2008年增加了47, 000人。在家庭移民两个类别的第二类中,共211,859人获得了绿卡,比2008年的227,761人下降了7%。
难民和庇护者类别获得绿卡的人数相当令人吃惊,共计177, 368人。在2009年共计118, 836人获得难民绿卡,占这一类别的大多数,58,532人获得庇护绿卡。虽然2008年难民和庇护者类别共计也为177, 368人,但受庇护者移民占了76, 000人,这一变化显示了美国对寻求庇护者的政策有所加严。
据国土安全部(DHS)的报告,美国2009年从中国接受64, 238名新移民(包括在美调整身份和领馆签证),比2008年的80, 271移民有所减少 。 11, 295新移民属于职业移民类别,而2008年有15, 239人。
印度移民共计57, 304,比上一年的63, 352有轻微下降。然而相比2008年的25, 577名职业移民,2009年只有12, 911人为职业移民。
美国接受来自台湾移民8, 038人,其中1, 884人为职业移民。同样,总体上来说移民人数呈下降趋势。 2008年,9, 073名来自台湾的申请人获得了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其中3, 281人是通过职业移民。
2008年,美国共接收26, 666名韩国移民。其中,16,165人为职业移民。与前面提到的国家有所不同的是,韩国的人数减少的幅度并不明显,2009年共计25,859人,其中 14,147人为职业移民。另外,2009菲律宾移民人数也近60,000。
2009年,我们看到绿卡获得总数有减少趋势;然而,很多好的趋势也很明显。虽然总的人数有所下降,但某些类别,特别是EB-5类受的影响比较 小。此外,一些国家,包括印度和韩国的绿卡数量的下降幅度不明显。
虽然绿卡发放在各个类别裏都有总数和国别比例的限制,但是在具体发放的数字还是会有所偏差。 不过在整体上而言,以上数字可作为今后几年移民数据的有效参考。 美国目前的移民制度建立已久,全盘变化几率不大。讨论的轰轰烈烈的移民法改革也未必会根本改变目前已有的类别,只不过可能为非法移民创造一些渠道有限合法 化。一般而言,即使非法移民通过新渠道可得绿卡,其优先程度和时间也不会比合法移民更快。 因此,有条件在目前移民法制度下申请的外籍人士仍应积极抓住机会,及早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