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塞浦路斯移民关注中塞法规:
塞浦路斯政府有关对外劳工的政策法规主要有“外国人和移民法”及相关的其他规定,还有部长理事会制定的一些对外国劳务发放工作准证更新的标准、程序和就业条款。这些条款包括:
-所有对本国人适用的劳务条款和其他有关的法律同样也适用于外国人。
-在一些部门通过有关的集体协议提供给塞浦路斯籍工人的利益也可以由外国劳务享受。
-外国劳务赴塞的往返交通费由雇主负担。
-雇主必须保证外国劳务具有健康保险。
另外,根据现行法律规定,非本国和欧盟成员国的第三世界国家的劳务在入境前必须有雇主和工作准证。工作准证须是为了特定岗位和规定的时间而发放的。这一程序如下:
在本国找不到同样劳务的当地雇主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交从国外引进劳务的申请。在递交申请的同时,还应提供规定了所有雇用条款的合同,而这些条款应与对本国人的条款一样。公民登记和移民局负责按照雇用外国劳务的程序和标准审查雇主的申请,原则是这些岗位首先要在本国和欧盟成员国挑选候选人,如果本国和欧盟成员国没有能够满足雇主要求的人选,才考虑从其他国家引进,公民登记和移民局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荐的基础上最终决定发放工作准证,工作准证同样也是入境许可证。
关于外国劳务的社会安全权利,塞浦路斯法律规定塞浦路斯和外国劳务之间没有歧视,他们具有完全一样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