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香港,享受香港政府所提供的高福利社會保障制度,是選擇移民香港人士的一個原因。衆所周知,香港政府爲市民提供了全面而完善的社會福利制度,市民可享受醫療、教育、養老等方方面面的福利。重陽節降至,爲大家分享一下香港的養老制度。
香港現有的養老制度主要分爲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由“綜援”(類似內地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高齡津貼組成,這部分資金由政府財政統一支出。高齡津貼分爲“普通高齡津貼”和“高額高齡津貼”兩種,要求申領者已成爲香港居民最少7年;及申請日前連續居港最少1年;而且沒有領取本計劃下的其他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兩種津貼的金額均爲每月千余元港幣。
第二部分統稱爲“職業儲蓄”,也就是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和“職業退休計劃”。強積金帶有強制色彩,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任何18至65歲在職人士必須參加強積金計劃。標准爲僱員每月收入的10%,其中5%由僱員繳納,另外5%由僱主繳納。強積金制度雖施行僅十余年時間,但在香港參與率很高,目前是香港養老金體系中的核心部分。
第三部分是“個人儲蓄及家庭資助”,香港市場上有豐富的養老投資理財産品,在職人士擁有多種選擇爲自己的養老投資。
香港的養老制度在“公平”及“效率”兩大核心問題上,均有自己的特色。老年人除需要必要的經濟能力外,因年老體弱,生活照顧上更需要有保障。居家養老、日托中心及機構養老是香港養老的幾種模式,其中機構養老還分爲多種院舍種類,針對不同情況的老人照護程度也不盡相同。一些低收入又需要照顧的孤寡老人,可以在養老院獲得政府資助的宿位。除此之外,香港社會的養老産業亦較發達,老年人在醫療、日常生活等方面均有較大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