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通過親屬移民的方法移民美國?美國移民法允許與美國公民或美國永久居民有親屬關系的外國公民移民到美國,這種類別的移民就是美國親屬移民。美國親屬移民分爲兩種:
一、無配額限制親屬移民(Unlimited)
無配額限制親屬移民又分爲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Immediate Relatives)移民和“返美”居民(Returning Residents)。
美國公民的直系親屬包括美國公民的配偶、美國公民的21歲以下未婚子女、美國公民的配偶同其前夫或前妻所生的18歲以下未婚子女以及美國公民合法領養的16歲以下未婚子女和21歲以上美國公民的父母。作爲美國公民直系親屬,可以在任何時候移民美國,不受配額限制,即沒有綠卡等候期。
“返美”居民指先前在美國合法居住的永久居民在國外居住超過一年以上而現在准備返回美國的移民。
二、配額限制親屬移民(Limited)
配額限制親屬移民,根據關系又分爲4種:
(1)第一優先類親屬(Family First Preference)每年配額23,400
F1 — 1:美國公民的已成年(21周歲以上)的未婚子女, 包括養子、女(16歲以前領養的)和繼子、女(18以前其繼父母已結婚);
F1 — 2:美國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非婚生,或婚生的未成年子女。
(2)第二優先類親屬(Family Second Preference) 每年配額114,000
F2 — 1:美國永久居民,既綠卡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至少占每年配額的77%;
F2 — 2:美國永久居民的20歲以上的未婚子女,包括規定範圍內的養、繼子女;約占每年配額的23%。
(3)第三優先類親屬(Family Third Preference)每年配額23,400
F3 — 1:美國公民的已婚子女,包括合符規定的養子、女,繼子、女;
F3 — 2:以及已婚子女(包括養子、女、繼子、女)的配偶;
F3 — 3:和他們未滿21周歲的子、女。
(4)第四優先類親屬(Family Fourth Preference)每年配額65,000
F4 — 1:美國公民的兄弟姐妹(不受年齡限制);
F4 — 2:兄弟姐妹的配偶;
F4 — 3:以及他們的未滿21周歲的子女。
但這種親屬移民的另一個前提條件是美國公民必須在21周歲以上。
上述四類優先親屬移民中,除第四類排隊等待期較長之外,其他三類優先親屬排隊期也各不相同,等候6個月至18個月是常見的情況,有的甚至幾年。移民申請一旦獲准,申請人必親自前往美國駐廣州領事館辦理移民手續,其他移民簽證也是在美國廣州領館辦理。如果親屬關系不能得到充分證明,移民申請會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