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特別是金融危機爆發以後,美國大幅度縮緊結婚移民的簽證。對美國公民和外國離婚人士的結婚移民申請更是嚴厲,很多這類案子都不被批准;有的要申請多次才獲批。
律師指出,以前申請國外配偶時,只要有來往書信加幾張合照就可以了,但現在要求提供更多文件。譬如雙方一起去旅遊或外出的相片,證明雙方確實是相愛的;還有美方配偶帶國外異性朋友去參加朋友聚會、或大型社交活動的相片,將雙方關系公布于衆,並以對方爲豪,爲能和對方一起出現在這些公開活動感到光彩與驕傲,以此證明雙方結婚的意願和渴望。
據律師介紹,其事務所曾成功辦理過一個結婚移民案例,美方是一位自雇商業人士,離婚、有孩子,女方則是中國的公務員,兩人相差十五、六歲;這樣的申請本來很難被批准,但他們在廣州美國領事館通過面試,一次獲批;主要是申請人做了充分准備,雙方也十分清楚和了解對方。譬如說女方知道男方何時、何地與誰離婚,又是爲何離婚,有幾個孩子以及他們現在的生活情況。中國人遇到這種情況一般不願向對方吐露實情,一是難爲情,二是怕引起對方的妒忌;但在這起案例中,雙方做到了這一點,以此證明他們是真心相愛的,而且還提供了上千張雙方一同出遊、參加社交活動的相片,美國領事館雖然只從中抽取幾張,但已強烈感受到他們兩情相悅的快樂。
律師提醒有意辦理結婚移民的人,必須按照美國移民局最新的要求,提供所需文件,准備得越充分,成功的機率越高,才有可能一次性通過美國領事館面試。
而一直等到他們到領事館面試時,才把一些資料隨身帶去,這樣不是最好的辦法,因爲領事館官員並沒有時間查閱所有的數據。
在遞交I-130表格時,申請人應該提前交一些資料來證明他們的婚姻是真實有效的。這樣,當申請數據送到領事館官員的時候,官員已經看過呈上的資料證據,便會減少或打消他們對婚姻真實性的懷疑。
在上述王先生的事例中,領事館將會把申請案退回到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USCIS),並建議移民局取消對I-130的核准。移民局會再次審核案件以決定是否取消I-130的核准,同時也會通知申請人。如果移民局不取消I-130,他們會將申請案件再送到領事館並安排其它面試。
另外一個選擇是提出全新的申請。在遞交I-130申請前,確保自己提交了很充足的資料能夠證明自己的婚姻。這樣,當案件到達領事館安排面試時,申請案比較容易被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