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申請人最常見的被拒原因是申請者無法證明自己的經濟實力,這樣會讓美國移民局懷疑進入美國後可能成爲美國的負擔,這就要求每個簽證申請人需要以不同的方式來證明自己的財力狀況,比如在美國已經找到合法的工作,或是在銀行有相當數量的存款等等。
申請人因不能提供必備的證明文件而遭到拒絕,這是申請人不能取得入境簽證的一大原因。提供的各種證明不正確或不完備,或者是因爲證明材料與事實不相符合,或者僅僅因爲簽證官員申請人進入美國的目的發生懷疑,而申請人又不能有效地解除這種懷疑。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是遵照簽證官員的意見和美國法律的規定,補辦應具備的各種文件,實事求是的辦理各種證明材料。
此外,依照美國的移民法的規定,觸犯刑法的人也不能獲得進入美國的入境簽證。而在道德方面行爲不端者,也是遭到被拒發簽證的重要原因,具體來說包括:以賣淫謀生獲利者,包括賣淫者本人和拉皮條者;進入美國的目的,是企圖以非法的性行爲謀生或營利的;有賭博行爲的;有販毒或吸毒行爲的;奉行或鼓吹多妻主義者。
據美國法律規定因生理醫療方面的原因遭到拒簽,主要包括:患有嚴重的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艾滋病患者或者是肺病患者及其他易發生傳染的病症;心理變態的性變態者;酗灑並耽于毒瘾者;白癡;身體有缺陷、殘廢因而影響謀生能力者。任何年滿16歲的申請人,如果不能閱讀或理解任何一國文字或語言,也會遭到拒絕發給簽證。這裏的任何一國文字或語言,並不是單指英語,包括中文,如不能看懂中國的文字或是用中文表達自己的意思,則不能取得入境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