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人拿到綠卡,但因工作或照顧長輩的種種原因需要回國長住,而近期入境被邊境移民官盤問爲什麽在美國境外居住的時間比在美國多,甚至有移民官建議綠卡持有人要麽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要麽填表簽字放棄綠卡。
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綠卡)有可能被視爲放棄的情況
一旦拿到美國綠卡,持卡人有權在美國永久居留。如果沒有任何上述行爲的,美國政府不僅不將綠卡持有人趕出美國,而且要求綠卡持有人有在美國永久居留的意圖。如果有任何下列情形的,有可能被美國政府視爲自動放棄綠卡身份:
1.搬到另一國家,意圖永久居住在那裏的;
2.沒有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但在外國居留超過一年的。有時即使在國外居留不超過一年的,也有可能被視爲自動放棄綠卡;
3.申請了回美證(Re-Entry Permit),但在國外居留超過兩年的。有時即使在國外居留不超過一年的,4.也有可能根據具體情況被視爲自動放棄綠卡;
5.居住國外時沒有申報所得稅的;
6.在所得稅申報表上按非移民報稅的。
總之,如果綠卡持有人曾經有刑事案底,離開美國前應咨詢自己的移民律師,否則有可能回不了美國。如果綠卡持有人沒有刑事案底但需要離開美國,應不超過半年的時間回到美國。如果需要在海外長住的,以目前的移民情勢來看,建議先遞交回美證(Re-Entry Permit)申請後再離開美國。 入境時帶上例如工作證明,家人或自己的醫療記錄,等,向移民官說明需要長時間居住在海外的原因和理由。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拒絕簽署移民官給予的放棄綠卡的表格或其他文件。如果身在海外,遇到特殊情況的,應聯系當地的美國使領館。
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綠卡)有可能被剝奪的情況
有綠卡的永久居民在沒有成爲美國公民之前仍是外國人。 美國社會不歡迎不遵紀守法的外國人。美國政府甚至不喜歡道德品質有問題的外國人。因此,有刑事案子在身或者道德品質不好的外國人的綠卡身份有可能被美國政府收回去。如果希望保住美國永久居住身份,一定要做一個遵紀守法和道德品質良好的外國人。具體說來,綠卡身份的外國人不能有下列違法犯罪行爲:
1.任何可以被判處一年以上徒刑的暴力犯罪
2.謀殺罪
3.強奸罪和其他性犯罪
4.恐怖活動
5.對兒童實施的性侵犯
6.非法販運毒品,槍支或人口
7.任何有關道德品質方面的犯罪行爲,如偷竊,詐騙,等
8.傷害他人人身或威脅傷害他人人身的犯罪行爲
9.粗心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嚴重傷害的強奸罪和其他性犯罪
此外,下列行爲對自己的永久居留身份(綠卡)也可能産生嚴重後果:
1.爲了自己或他人得到移民方面的利益而撒謊的
2.還不是美國公民但聲稱自己是美國公民的
3.在只對美國公民開放的聯邦或地方選擇中參與投票的
4.習慣性醉酒的(經常性喝醉酒或使用非法毒品的)
5.重婚者(同時和兩人或以上保持婚姻關系的)
6.法庭判令但不扶養家庭或不支付孩子撫養費的
7.因家暴或違反禁制令而被逮捕過的
8.爲拿到公共福利而撒謊的
9.沒有報稅的
10.18歲至26歲之間的男性故意不進行兵役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