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2017最火的移民項目,此次馬耳他移民法案修正無疑爲市場注入了一針強心劑,讓一些原本因爲移民政策而仍然猶豫的投資者信息大增。那麽新的移民政策相比舊政做了哪些改動呢?
一、新法案:
1、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及領養子女;
2、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在遞交申請時並未出生或並未被領養的子女,以及在申請後新生子女和領養子女;
3、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年滿十八周歲,未婚,經濟不獨立的子女及領養子女;
解讀:幾乎在所有項目中,對于隨行子女的年齡要求是非常嚴格的。本次調整去除了年齡的限制,意味著更大齡的經濟不獨立的子女也符合隨行條件,大大放寬了隨行子女的要求。
二、追加附屬申請人 明確追加申請費用
1、新政中明確規定,主申請人在申請成功後,可以爲新生子女或新領養子女直接申請身份;
2、初次申請時未遞交申請的配偶或子女,可以在主申請人申請成功後追加申請,每位家庭成員需支付5,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並且通過盡職調查。
3、隨行子女在申請成功後組建家庭,可以爲其配偶及子女申請身份。每個家庭成員需要支付5,000 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並且通過盡職調查。
4、隨行的其他家庭成員在申請成功後組建家庭,可以爲其配偶及子女申請身份。每個家庭成員需要支付5,000 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並且通過盡職調查。
解讀:原法案,沒有涉及到後續申請,另外申請人子女年齡達到27周歲將無法保留移民身份。新法案中,不僅對于子女身份可以一直保留,並且對于如何新增申請人員做了明確說明,允許增加隨行人員,且惠及隨行子女的配偶及子女。
三、調整政府申請費
申請費調整爲一個家庭30000歐元,若父母、祖父母隨行,額外5000歐元/人。
解讀:原法案是一戶家庭需支付3萬歐元的申請費,現在調整爲如需攜帶父母或者祖父母申請則要額外繳納每人5000歐元的申請費。
四、取消居住限制
取消離境要求,取消5年之內離境馬耳他的居住要求,可以一直居住。申請人通過在馬耳他長期居住獲得long term身份後可以享受馬耳他免費的公立醫療和教育。
解讀:原法案限制了申請人在馬耳他的居住,同時也限制了申請人進一步申請歐盟長居。新法案中刪除該限制後,申請人可以在馬耳他連續居住,達到一定的居住時間及其他條件,申請人可以申請歐盟長居。
五、調整無犯罪記錄年齡
新政規定,所有14周歲以上的申請人需要開具無犯罪證明。而原法案的規定爲12周歲以上的申請人需要開具無犯罪證明。
解讀:對比原法案,新法案放寬了未成年子女開具無犯罪證明的年齡要求,更有利于申請人省卻開具證明的麻煩,也可以減少部分公證認證費用。
此次新政的推出,打消了衆多投資人對成年子女身份的疑慮,對于很多家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好消息;同時對追加申請人的問題和費用也都做出了積極的變化;對離境的要求也更加符合投資人意願。這樣的改變對馬耳他國債投資居留計劃來說是裏程碑式的大膽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