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14 年初馬耳他政府頒布馬耳他公民權以及護照投資移民法案後,2015年8月25日又頒布了馬耳他居留與簽證計劃(L.N. 288, 2015),即馬耳他國債移民項目。申請者只需要完成政府指定的25萬歐元國債投資,同時需購買或租賃符合政府要求的房産,並持有5年以上,即可攜同全家族四代人一步到位獲得馬耳他的可續簽居留許可。
一、申請條件
(1) 主申請人年滿18歲, 年收入10萬歐元等值以上或總資産50萬歐元等值以上
(2)投資購買25萬歐元的馬耳他國家債券,爲期5年
(3) 購買或租賃房産不少于60個月
(4)附屬申請人:配偶,未成年子女,18-26周歲未婚、經濟不獨立的子女,經濟
(5)提供無犯罪證明
(6)購買醫療保險。覆蓋全球不低于三萬歐元保額的健康保險
(7)申請人必須是非歐盟公民
馬耳他投資移民政策中明確規定,主申請人在申請成功後,可以爲新生子女或新領養子女直接申請身份,初次申請時未遞交申請的配偶或子女,可以在主申請人申請成功後追加申請,每位家庭成員需支付5,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並且通過盡職調查。隨行子女在申請成功後組建家庭,可以爲其配偶及子女申請身份。每個家庭成員需要支付5,000歐元的政府申請費,並且通過盡職調查。
二、馬耳他投資移民申請流程
1、評估/簽約
2、簽署 POA, 提交盡職調查全套資料
3、獲得原則性批複
4、全家到馬耳他考察,購買國債、租房或買房
5、打指模、開立銀行賬戶等
6、回國遞交全套申請材料
7、獲得5年居留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