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投資移民I-829申請,是美國投資移民獲得永久綠卡的最後關鍵一步。不少投資者對美國投資移民I-829申請的較佳時機有所疑問,世貿通美國移民專家分析指出:從EB-5項目啓動時,就開始爲I-829申請做准備,或是美國投資移民的最佳方案選擇。

 

EB-5項目首先是一種移民項目。投資者的首要目的是取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最終目標是獲取無條件限制的綠卡。想要達成此最終目標,需要獲得I-829(投資人申請移除條件的申請表)批准。

 

I-829批准的要求包括:

·及時遞交I-829申請。美國移民局要求申請人在其條件居留兩年期的結束日之前的九十天內遞交I-829申請。注意,條件居留期的開始日以入境日計算,而不是以I-526批准日計算。

 

·表明I-526申請中描述的新企業已經被創造的證據。

 

·表明所需資金已全額投資(例如,目標就業區所屬的項目需要投資$500,000)的證據。

 

·表明投資在條件居留兩年期內始終是風險投資,且使用目的是爲了創造就業的證據。

 

·表明投資創造了(或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將創造)十個全職工作的證據。

 

EB-5項目方和投資者來說,把這些准備妥當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投資人成功實現了他們的最初目標——即獲得I-829批准,項目方、以及整個EB-5項目才算成功。特別是從投資人的角度說,風險是巨大的。

 

因爲遞交I-829申請時,投資人及其家庭已經在美國安家了,而一旦有什麽糟糕情況出現,投資人甚至沒有上訴的權利——取而代之的是,會直接進入遞解出境的聽證會程序。所以說,成功獲得I-829批准是所有EB-5利益相關者的關鍵目標。

 

爲了確保I-829批准較大程度地通過,啓動EB-5項目的時候,就要開始准備I-829申請。特別是最近幾年I-526申請的數量急劇增長,可以預見,在接下來的幾年裏,將遞交的I-829申請的數量也會隨之暴增。如果用太過隨意的解決方案,去應對I-829申請高峰期,最終會給這個行業帶來負面影響,還會對投資人造成毀滅性的後果。

 

所以說,在一定程度上,從項目啓動時就開始准備I-829申請,或是美國投資移民成功的較佳選擇。

1 2
分享:
更多美國移民信息
移民美國
移民評估 資料索取 官方微信
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