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美國投資移民EB-5項目—— 520大橋債券項目獲批,引起中美移民界巨大反響,美國移民律師、EB-5經濟學家和其他EB-5業界人士紛紛給世貿通來電來信表示祝賀,共同慶祝由世貿通唯一首席代理的美國投資移民520大橋債券項目成功獲批!520大橋債券項目獲批,被業界稱爲在EB-5曆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的重大案例,與EB-簽證排期並列爲2014年美國投資移民業界最重要的兩件大事,媒體爲此特約世貿通總裁Winner Xing博士進行專訪。

 

 

Winner Xing博士回答新華網記者關于
爲何520大橋債券項目獲批意義非凡,世貿通爲投資者做了什麽等問題

 

新華網記者:首先祝賀世貿通520大橋項目成功獲得移民局批准,爲什麽這個是一個備受關注的項目,其獲批有什麽特殊意義?

Winner Xing博士:520大橋債券項目在移民法意義上其實並不是什麽特殊的項目,但其創新性使其在美國EB-5發展曆史上具有裏程碑意義。最初推廣這個項目的時候,我們就預計此類項目必將開創美國投資移民新紀元。這個項目是曆史上第一次通過EB-5合夥公司購買美國州政府發行的可流通債券來實現投資人全家綠卡的投資方式,這在過去是從來沒有的。世貿通在全國推廣該項目,引起過很大的爭議,爭議的根源就在于安全系數非常高的項目是否符合移民局投資要有風險的要求。從項目I-924到I-526的成功獲批,已經證明美國移民局對這種債券投資方式是認可的。因爲這種方式的本質是符合EB-5法案的。有業界知名評論家曾說,這是具有裏程碑的事件,將開創EB-5審批新的方向。EB-5投資模式從最初的股權投資模式發展到現在普遍采用的借貸模式,如今有發展到公募債券方式,這些過程中都曾經經曆過激烈的爭論。EB-5曆史初期,EB-5投資必是股權投資,投資人創造就業項目的股東才能獲得美國綠卡。在2003年後,美國的著名大律師Ronald Klasko先生認爲通過借款給創造就業的企業也符合EB-5法案,經過激烈的爭論後他的意見被采納。從此以後90%以上的項目都是通過借款的方式來投資。這次520大橋債券項目獲批的意義就是一種新的EB-5投資形式得到了認可。

 

新華網記者:在質疑聲中等待520大橋批准的期間,世貿通有沒有彷徨過?世貿通做了什麽努力?

Winner Xing博士: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從來沒有動搖過,我們最大的苦惱來自不正當攻擊。商業競爭是正常的,但是不應用惡意攻擊方法取代競爭。這種惡意攻擊在互聯網上很多,給我們的客戶帶來很大困惑。我們認爲州政府雖然做了擔保,但是州政府是借款人,向投資者作擔保是一個正常商業規則,美國移民局不能因爲州政府做擔保就提出質疑。州政府是AA+級別信用擔保,所以相比AAA級別還是有風險的,大約萬分之幾的風險,移民法並沒有規定風險的等級的大小,只要有風險就是符合EB-5法案。我們的律師准備了1000頁的文字來說明這個項目是有風險的,最後被移民局采納了。我們也和律師商量有經驗地采取不和移民局辯論,改寫文件把I-829有可能會被質疑的承諾語言去掉,然後將新的文件遞交給移民局,移民局做了I-924的預先批准,我們給投資者做了解釋重新遞交文件,僅用九個月的時間獲得了批准。

 

這三年來我們給客戶做工作,要相信律師和移民局審理,移民局審理是公開查詢的,通過文件檔號可以知道移民局審理進展。在這裏我們非常感謝投資者,雖然受到了很大困惑,但是3年來他們對我們不離不棄,一起經曆了風風雨雨,所以今天的勝利也是投資者的勝利,我也想借此機會和我們的客戶和他們的家人說一句謝謝!

 

搜狐網記者就世貿通如何選擇項目,爲什麽終止認購520大橋項目的二期債券等話題
采訪Winner Xing博士

 

搜狐網記者:在衆多EB-5項目中,世貿通是如何選擇項目的?當時出于什麽原因終止認購520大橋二期債券?

Winner Xing博士:美國1990年在制定EB-5法案的時候作了明確規定,所有的投資都要處在風險中。因此我們行業有句話叫做“沒有風險恐怕就是最大的風險”。但是EB-5法案並沒有規定風險的大小,也就是說只要有風險,你的項目就是合法的。因此我們所做的就是應該選擇那些風險盡量小的項目。世貿通在2009年初率先在國內做出廣告,就是EB-5投資是有風險的,重在項目選擇,從那以後我們就開始引入了“精選項目”概念,把選擇的概念引入EB-5投資移民業務中去。

 

怎樣選擇項目呢?我們體會說要有這麽幾個環節,首先要有一個專業的分析師團隊,我們世貿通是第一個在國內建立了分析師團隊的移民機構,這個專業的分析師做什麽用呢?就是對美國項目方提供的EB-5文件進行認真的分析。

 

第二,EB-5法案規定的風險是指的I-526批准之後,投資要處在風險之中,在批准之前,法律允許投資者的投資是安全的,這裏我們采取的方法就是設置監管賬戶,就是要規定只有在I-526批准之後,投資款才能被釋放。那麽投資人的申請獲批之後,他的資金就可以處于風險之中了,在這裏較重要的是兩個風險,一個是投資風險,一個是就業風險,所有的風險必須緊緊圍繞這兩個風險來進行研究。

 

第三,進行盡職調查,比如說大家都知道去年曝光的芝加哥事件已經成爲一個EB-5行業內的醜聞,這個項目是2011年推廣的,當時世貿通被授權全國的首席代理,但是我們分析團隊在研究項目之後,發現了有兩大疑點:一個疑點是土地估價1.73億偏高。第二,來自政府支持占比55%的資金,我們也表示懷疑。根據我方及時盡職調查,以及項目方不能提供政府給予資金支持的證明,我們在三周之後主動召見該項目方宣布終止合作,拒絕推廣這個項目,因此我們世貿通沒有一個投資者投資該項目。

 

說到520大橋二期,其實這個項目投資人並沒有遞交移民局,何來所謂的520大橋二期失敗?在第二期的時候我們也進行了積極的推廣,並且很快在兩個多月時間內就招募到238個投資者,並且所有投資者的錢已經進入監管銀行。在州政府發布項目公告的時候,我們發現大約有16%的債券還款期限是3年到4年,這樣有可能會影響到投資者I-829去條件這個問題,因爲投資期限太短。同時,在第二期上,州政府並不是很願意把債券賣給投資者,阻礙投資者去選購那些投資期限更長的債券,在這種情況下,律師征求我們意見,我們世貿通作出一個決定,放棄對520大橋二期債券的認購,把所有投資者轉入其他5個優質的項目上去。我們世貿通這個決定得到了投資者的支持,同時美國的移民律師也給了我們很高的評價。律師來信說,世貿通在選擇掙快錢和對客戶負責的態度上,選擇了對客戶負責。事實證明,我們世貿通的選擇是正確的。

 

隨後,Winner Xing博士向記者們推薦了世貿通最新推出的賓州高速公路項目。

Winner Xing博士:最近這一兩年來,美國政府,特別是州政府也開始做EB-5融資。最近我們推廣了一個項目叫賓州高速公路項目,這是美國曆史上第一次美國高速公路管理局向中國的投資者來借錢,並承諾5年還款,給予全家綠卡。今年7月份,我在訪問邁阿密的時候會見了美國國會議員,他說美國國會支持州政府通過EB-5融資的方法來用于市政建設,所以這今後會是一個趨勢,這對EB-5投資者來講是一個好事,因爲這樣可以極大的減低投資者的風險。大家會問,移民局是不是允許?因此我們是在美國移民局對這個項目做了預先批准之後才在中國進行推廣的。

 

    11月8日和9日,美國的國會議員和賓州的高速公路管理局主席將親臨北京和上海,就賓州高速公路這個EB-5項目進行現場說明,歡迎各位投資者和我們北京世貿通和上海世貿通聯系,參加難得的會議,這是曆史上第一次美國的國會議員親自來推廣EB-5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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