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 年5月1日起,只有優先日期在2013年5月1日之前的中國出生的申請人,才可以在美國境內申請調整身份(對于在美國有合法身份的人),或者安排在廣州的最後面試。現將中國EB-5簽證截止日的相關問題集中解答如下:

Q:2015財政年度年還剩下多少可用EB-5 簽證?

A: 根據美國國務院簽證信息,在2005年5月1日到2015年9月30日這個期間,大約剩余2,525個EB-5 簽證可供分配(大約每個月500個)。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大約會有1萬個新的簽證名額可供2016財政年度使用。

Q:具體如何計算?

A:共有10,224個EB-5類別簽證可供2015財政年度使用,其中7,699已被使用,也就是說,截止到9月30日之前,總共剩余2525個簽證。爲了保持 EB-5簽證使用不超過年度的配額,國務院將不得不減少簽證發放數量爲每月約500個(2015財年剩余的5個月有2,525個簽證,在此基礎上建立優先日期截止日期爲2013年5月1日,即這5個月的名額將優先提供給在此日前之前遞交申請的中國大陸人。

Q:這對身在美國境內,優先日期不早于2013年 5月1日的EB-5申請人來意味著什麽?

A:他們必須等待,直到他們的優先日期成爲“當前有名額”。如果他們持有或者可以保持有效的非移民身份,他們可以留在美國,直到他們的優先日期將變爲“當前有名額”。

Q:這對在美國境外,優先日期不早于2013年5月1日的EB-5申請人來意味著什麽?

A:他們必須等待,直到他們的優先日期爲“有名額”,才可以預約廣州領事館的面試,除非他們可以獲得允許有雙重意圖的簽證比如L-1或H-1B簽證,或他們能證明有回國意圖,獲得F-1學生簽證。

Q:如果我在美國有合法身份,我已經遞交了調整身份申請,目前我在等待工卡和回美證,現在我想要和中國出生的男朋友/女朋友結婚,是否可以將他們加放入調整身份申請中?

A: 不能,你可以和你中國出生的男朋友/女朋友結婚,但他/她不能遞交調整身份申請,直到你的優先日期“有名額”,或者你的結婚對象出生在中國以外的國家。

Q:我I-526 申請是在 2015 年 5月1日獲得批准,但由于I-526申請是在2013 年4 月30日之後遞交的,所以我的優先日期不是“當前有名額”。但我有一個 21周歲以下的孩子,他將有資格作爲受益人和我一起獲得綠卡嗎?

A:有可能,取決于遞交I-526申請時他的年齡,和I-526花多長時間獲得批准。法律要求你在有可用簽證的一年內謀求獲得永久居住權,但如果由于排期倒退你沒有足夠的12個月去做上述的步驟,你將有另一個12個月,但是需要重新根據兒童年齡保護法CSPA計算年齡。遞交申請時超過20歲的子女受益人很有可能“超齡“,大多數19歲的受益人還有機會的,18歲相對比較安全。具體情況需要參考目前積壓的申請案件和每月新增申請以及批准率。

世貿通溫馨提醒:世貿通將會聯合GT律師事務所一如既往向您提供美國國務院和移民局的相關美國投資移民的最新信息。針對排期問題,世貿通將會在公司官網和各微信等多方官方渠道進行持續關注和專業解答。申請人或投資者有涉及到任何EB-5排期問題或疑慮,均可關注世貿通官方渠道或聯系世貿通顧問及客服,世貿通定會給予您最權威最詳盡最專業最滿意的解答與服務。咨詢熱線:(852)2802 8798

1 2
分享:
更多美國移民信息
移民美國
移民評估 資料索取 官方微信
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