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歐洲最早出台買房移民政策的國家,拉脫維亞買房移民項目具有較高的性價比,吸引了不少投資者。但絕大部分投資者表示對拉脫維亞的投資移民項目很感興趣,但對其具體的移民政策並不了解,主要體現在這樣的質疑:拿到一次性5年居留權後,將來是否可以順利獲得永久居留權?
2010年7月1日,拉脫維亞重新修訂移民法,規定在拉脫維亞購買房産,對拉當地企業進行注資或在拉注冊經營企業,或在拉脫維亞境內銀行等信貸機構存款達到一定數額均可申請在拉一次性居留5年的居住證,到期後,可延期或者根據情況申請永久居留權。 此次修訂旨在鼓勵吸引外資、創造就業機會和重啓拉脫維亞房地産市場,刺激拉脫維亞經濟發展。
其中,買房移民項目是備受國內投資者歡迎的類別,具體來說就是在首都裏加或裏加規劃區(裏加、尤爾馬拉以及之前屬裏加的行政區、圖庫姆斯、奧格雷及林巴濟)或該國其他較大城市(道加瓦皮爾斯、傑卡布皮爾斯、葉爾加瓦、利耶帕亞、雷澤克內、瓦爾米耶拉、文茨皮爾斯)購買房産,交易總額不低于10萬拉特(約14.3萬歐元,約120萬人民幣),且該房産的地籍價值(官方較低價)不低于3萬拉特(約4.3萬歐元,約36萬人民幣);在上述規劃區域之外的其他地方,購買房産所需金額不低于5萬拉特(約7.2萬歐元,約60萬元人民幣)。滿足以上規定,全家人可以獲得拉脫維亞的5年有效期居留許可簽證 (包括18周歲以下的子女),無居住、無年齡、無學曆、無語言要求,整個申請時間2-3個月。這爲投資者及配偶、子女在拉脫維亞生活、工作、學習和做生意提供了便利。
至于5年有效期居留許可簽證如何轉爲永久居留簽證,該法案也做了明確規定:在拉脫維亞政府區域範圍內,購買一套或多套房産,全額在政府規定的下限以上,投資者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便可申請得到5年居留權,若5年中居住滿4年,並且單次離境時間不超過6個月,並通過拉脫維亞簡單的語言測試,投資人即可申請獲得永久居留權。也就是說,只要在拉脫維亞國家境內買房,獲得永久居留權的機會完全掌握在您個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