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網報道記者 陳洵】業內人士都知道,美國投資移民是有風險的投資。一般來說,美國投資移民具有兩大風險:就業風險和投資風險。因此,選擇一個好的項目,是美國投資移民者避險的重要措施。
但記者注意到,市場上許多美國投資移民推廣方在項目宣傳上,既不提這兩大風險,也不提應該讓投資者盡可能選擇避險的項目,反而是忽悠投資者。記者調查發現,近一兩年來,美國投資移民市場上有以下四大忽悠:
忽悠一:虛構成功案例忽悠投資者
根據美國移民局官方數據統計,美國投資移民I-526的審核通過率,最近6年來的平均值大約在80%左右;而I-829的審核通過率,平均值在90%左右。
有些移民中介公司對所推介的EB-5項目不做詳細分析,虛構無法考證的“100%成功”業績,複印一些抹去了重要信息而無法確認的所謂“成功案例” 忽悠投資者。給投資者一種假象,好像無須對EB-5項目做風險分析,只需要選擇一個標榜有“輝煌”曆史的中介公司,就能保證EB-5項目安全無風險。用自 我吹噓代替項目的風險分析。
忽悠二:誇大區域中心業績忽悠投資者
我們知道,區域中心的主要作用在于,投資區域中心推廣的EB-5項目,可在就業計算上使用間接就業和衍生就業的方法來放大就業數據,以滿足EB-5 法案要求的就業指標。任何區域中心都需要另外聘請移民律師、證券律師和經濟學家來解決投資者在I-526和I-829階段與投資項目有關的問題。
由于區域中心的負責人往往同時擔任GP,即一般合夥人,承擔對EB-5資金的管理之責。因此,區域中心負責人的信用曆史,也是至關重要的。
但是,有些區域中心在項目推廣中,故意誇大區域中心以往的業績,粉飾其過往劣迹,給投資者虛構一個幻象:不需要甄選項目,不需要對項目做風險分析, 也不需要介紹區域中心負責人的信用記錄,只需要看看區域中心自我誇大的過往業績,就可以讓EB-5投資者獲得100%成功。用誇耀區域中心業績的說詞,來 代替對EB-5項目的嚴肅分析,這是對投資者的又一個忽悠。
甚至,某些EB-5項目推廣方,通過誇大區域中心業績,來掩蓋項目的缺點和弱點,進而把投資者的注意力,從關注項目的風險分析轉移到關注區域中心被誇大的過往業績上來。這樣的做法其實是很危險的
忽悠三:假冒政府項目忽悠投資者
美國是一個民選社會,任何可能會給美國當地帶來資金和就業的投資項目,都會獲得美國政府機構或官員或多或少的支持。這些支持可能是一種支持姿態,也可能是部分稅務支持,甚至不排除是有法理依據的某些資金支持。但這種種支持,均不能改變投資項目的私有性質。
記者發現,有些EB-5項目方或推廣方,利用投資者對政府的信賴及美國政府機構的公信力,把某些租用政府土地的純私人項目,或者在某種程度上獲得政府支持的私企項目,包裝成政府項目。假借政府的公信力,來忽悠投資者。
如何鑒定一個項目是政府項目呢?一般來說,政府項目應該同時滿足六大條件:政府擁有、政府投資、政府管理、政府運營、政府借款、政府還款。其實質在 于美國的政府或政府機構,作爲借款方承擔EB-5資金還本付息的法律責任。通常,美國政府借款機構的信用評級是有據可查的,其借款行爲是透明的,且受政府 本身的審計監管機構的內部監督,及議會、反對黨和媒體的公開監督。
忽悠四:編造擴散不實信息忽悠投資者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每個人都可以在網絡上發表自己的言論。但記者發現,有些EB-5項目推廣方利用我國在互聯網和新聞管理方面的某些疏漏,編造、歪曲事實,甚至顛倒黑白,發布不真實信息來混淆視聽,忽悠投資者。
更爲惡劣的是,有些項目方甚至花錢借助媒體公信力,發布不實新聞,在罪與非罪的邊緣上,顛倒是非,幹擾投資者,使投資者産生種種誤判。
比如3年前,著名的520大橋項目在推廣過程中,因爲是美國州政府的項目而受到投資者熱捧。但是,互聯網上卻出現了一些針對該項目的不實新聞和報 道。比如,有些媒體發布不實報道,編造事實,以受害人的弟弟的身份對520大橋項目大肆“控訴”,進而對許多投資者産生幹擾。直至今年九月520大橋項目 成功獲批,投資者才發現:原來網絡上瘋傳的“悲情故事”,其實是某些人的惡意編造。許多投資者對這種行爲深惡痛絕,並譴責認說:“這是一種犯罪行爲,應該 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