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風行多年的離岸公司目前已經在國內運用的非常普遍,很多國內的企業和投資者,出于財産安全、隱私保護、投資多樣性和風險管理等各種原因,紛紛注冊了自己的離岸公司。
所謂離岸公司(offshore company),泛指在離岸法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多數爲島國)以法律手段制訂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這些區域一般稱爲離岸法區。離岸法區又被稱爲避稅港,根據國際財政文獻局所編《國際稅收辭彙》的解釋,一般符合以下條件的國家或地區,就可以認定爲避稅港:
1、不征稅或稅率很低,特別是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
2、實行僵硬的銀行或商務保密法,爲當事人保密,不得通融;
3、外彙開放,毫無限制,資金來去自由;
4、拒絕與外國稅務當局進行任何合作;
5、一般不定稅收協定或只有很少的稅收協定;
6、是非常便利的金融、交通和信息中心。
毫無疑問,擁有上述條件的國家或地區必然會引起國內衆多企業家或投資者的追捧。多米尼克作爲世界級的“稅務天堂”,幾乎是爲衆多企業家和投資者們量身定做的離岸公司目的地。該國公民無資本利得稅、贈予稅、遺産稅等,更是少有的非全球征稅國家之一,且多米尼克對本國公民的海外資産實行“0”稅收政策,可以說是開設離岸公司,開拓全球市場的不二之選。
由于外彙管制、及包括中國在內的101個稅務管轄區參與CRS全球征稅,使得擁有避稅功能的英聯邦護照項目——多米尼克快速護照項目備受投資者追捧,國內衆多企業家和投資者紛紛通過獲得多米尼克護照,不僅可以有效規避政策變化帶來的風險,提高資金自由可調配的可能性,同時還能以多米尼克公民身份設立離岸金融公司,實現金融資本全球資産配置,防範利率及彙率的波動等市場風險。
多米尼克投資入籍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1、向多米尼克政府基金投資(捐獻)至少10萬美元;
2、投資房産項目入籍:投資不低于20萬美元的經政府批准的房産項目。
作爲國內較早推廣多米尼克入籍項目的移民公司,世貿通移民集團與多米尼克政府有著良好的關系。多米尼克總理Roosevelt Skerrit先生兩次來華推廣多米尼克護照項目,兩次分別訪問世貿通移民集團香港、上海公司。多米尼克駐聯合國大使兼常任代表Vince Henderson先生訪問世貿通移民集團深圳公司。多米尼克政要先後對世貿通在投資移民領域取得的成績給予了高度肯定,並向世貿通頒發了“多米尼克公民投資計劃有價值合作夥伴”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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