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EB-5排期問題,有些投資人存在一些誤解,甚至把簽證排期與移民申請混爲一談,盲目認爲美國投資移民的申請和批准也有排期,也需等待更長時間,以致于對美國投資移民産生了動搖和偏見。


  1、什麽是EB-5排期?


  當EB-5簽證額度達到上限後,美國國務院必須根據已獲批I-526投資人的數量按照現行財年的簽證配額往前追溯,給簽證申請人劃定一個“截止日期”,並優先處理“優先日期”早于“截止日期”的申請人的EB-5簽證發放。因此,I-526獲批投資人等待簽證公告中“截止日期”晚于自己“優先日期”的這段時間即爲等待周期(EB-5排期)。


  如果簽證申請人的“優先日期”早于“截止日期”,可申請EB-5簽證或調整身份;如果“優先日期”晚于“截止日期”,則不能申請EB-5簽證或調整身份,須等“截止日期”在其“優先日期”之後才有名額可用。自2015年5月1日起,中國大陸出生的投資人開始出現排期。


  2、什麽是EB-5投資人的“優先日期”?


  當一個EB-5投資人提交I-526 申請後,其I-526申請被美國移民局接收的日期,被視爲EB-5申請人的“優先日期”。優先日期由美國移民局提供,並會出現在移民局的EB-5 申請的接受通知書裏。在排期時代,“優先日期”將成爲投資人優先獲得EB-5簽證的重要法定依據。


美國EB5投資移民的排期


  3、排期受影響的是哪類投資人?


  由于來自中國大陸的EB-5移民簽證申請量非常高,因此“截止日期”僅限于出生于中國大陸的投資者,並不包括其他國家或者中國的其他地區出生的,,諸如:香港、澳門和台灣出生的投資者。


  一般情況下,申請EB-5簽證時申請人使用的是自己的出生地,這個出生地有時未必就是自己的國籍。


  4、排期如何導致申請人未滿21周歲子女被動“超齡”?


  美國移民法案規定,EB-5附屬申請人的未婚子女年齡不能超過21周歲,一旦達到這個年齡,子女就被認爲是獨立家庭,不能作爲家庭成員而分享一個投資單元所帶來的全家綠卡福利。而根據美國兒童法,在I-526審理期間,主申請人的子女年齡是被“凍結”的,一旦美國移民局發出批准的I-526申請,子女的年齡將繼續推進計算,直到可面試或遞交調查身份調整時候再凍結。


  由于簽證排期,申請人在I-526獲批後,因無法獲得簽證配額,就很可能導致申請人年齡接近21周歲的未婚子女在等待簽證配額的過程中“超齡”,從而被排除在主申請人的簽證申請外,不能隨同父母移民美國


  5、能否直接讓未滿18歲的子女做EB-5主申請人?


  建議:根據項目接受投資人而定,可讓16歲以上的小孩做主申請人。


  雖然法律上沒有規定18歲以下的孩子不能作爲主申請人,但不同的項目有不同的投資者資格定義及要求規定,當申請人能向項目方證明自己有能力參與到投資行爲中,即可視爲EB-5的投資者而作爲EB-5主申請人。


  6、子女作爲主申請人,父母可否有途徑移民美國?


  子女作爲主申請人成功辦理EB-5移民美國後,一旦持綠卡滿5年並5年內居住滿30個月,就可以申請入籍,成爲美國公民(滿21歲)後,可以通過美國公民親屬移民的方式爲父母申請綠卡。這種親屬移民類別沒有配額限制,因此不用排期。


  因此,如果以子女作爲EB-5主申請人的家庭,可以考慮以這種方式全家一起移民,而父母也不用因維持綠卡身份而兩頭奔波,影響在國內的生活和事業。


  7、如果我還未遞交I-526申請,排期對我將産生什麽影響?


  如果還未遞交I-526申請,但有辦理EB-5投資移民的打算,那麽從遞交I-526申請到I-526獲批的這個階段,是不會受到排期影響的。排期真正影響的是I-526獲批到獲得EB-5簽證的這個等候時期。另外,還要考慮到子女年齡的問題。


  在I-526 獲批後,如果隨行子女年齡在減去I-526審批時間後還沒有到達或是超過21周歲,那麽所陪同的子女就能獲得在美國領事館的面試通知或是得以在美國調整身份。反之則被視爲超齡。


  如果子女年滿16周歲,建議將投資資金贈與子女,讓子女作爲EB-5的主申請人;或者同時遞交兩份申請,一份父母爲主申請人,一份子女爲主申請人,以此達到全家移民的目的。


  8、排期爲期是幾年,這個時長是固定的嗎?


  排期爲期多久,取決于移民簽證的需求量,而不是I-526申請的提交量。美國國務院簽證辦公室會在每月根據已獲批I-526投資人的數量對簽證公告中的“截止日期”進行審查,並在審查時有可能對“截止日期”進行調整。因此,排期爲期多久並非固定不變,而是會不斷調整的。


  截至2017年6月最新公布,EB-5中國大陸出生申請人6月排期截止日期較上個月前進一周,至201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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