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貿通移民集團最新消息,一份名爲“EB-5投資移民簽證及區域中心計劃綜合改革法案”或“EB-5改革法案”的法案草案出爐。據稱該法案草案是由美國國會司法界舉足輕重的三位政壇大佬:Chuck Grassley、Bob Goodlatte、John Cornyn共同提出。
Chuck Grassley是共和黨參議員,現任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目前主導移民事務改革,曾出台《2017美國就業創造和投資促進改革法案》(草案);Bob Goodlatte是共和黨衆議員,現任衆議員司法委員會主席,極力關注並推動著EB-5法案的改革,也曾出台多個法案草案;John Cornyn是共和黨參議員、參議院多數黨領袖,被業界視爲EB-5之友。鑒于這三位大佬舉足輕重的地位,由此預計此次出台的法案草案在3月底通過的可能性極大。
新法案草案哪些條款的修改將影響EB-5投資人未來項目的選擇?世貿通移民集團小編特在此進行解讀:
1、 投資金額調整:92.5萬美金或者102.5萬美金(根據CPI每3年調整)
投資位于滿足如下任一條件中的項目,適用較低投資額92.5W:
I. 美國領地(比如波多黎各、美屬維京群島、美屬馬裏亞納群島 )
II. 關閉軍事基地
III. 小企業投資基金
2、就業創造要求修改:每位投資人要求創造9個或者12個就業
投資位于滿足如下任一條件中的項目投資人,適用較低就業人數(9個)要求:
I. 鄉村或者城市優先投資區
II. 美國領地
III. 關閉軍事基地
IV. 小企業投資基金
3、預留簽證規定:
I. 鄉村地區:每年預留1450個簽證
II. 城市優先投資區:每年預留1450個簽證
III. 基建項目:每年預留200個簽證
4、“城市優先投資區”定義要求:
需符合以下3個條件中的2個:
I. 失業率爲全國平均失業率的1.5倍
II.貧困率達20%
III.家庭收入中位數不高于所在州或者MSA家庭中位數較大值的80%
比照由Grassley和Leahy此前提出的法案草案中對“城市優先投資區”的定義要求:
滿足如下3個條件中的2個:
I. 失業率爲全國平均失業率的1.5倍
II.貧困率達30%
III.家庭收入中位數不高于所在州或者MSA家庭中位數較大值的60%
可以看出,此次出台的法案草案中“城市優先投資區”的定義要求更爲寬松。
特別提示:按照新法案草案,已獲批移民申請,在法案生效的一年期內遞交申請獲得“城市優先投資區”等定義授權,無需追加投資金額,允許使用1450個優先簽證配額。
解讀:投資“城市優先投資區”的項目將有更多的優勢
1、所要求的就業人數降低
2、有望獲得預留簽證,縮短排期
因此,對于有意向移民美國的人士而言,應選擇符合“預留簽證”條件的EB-5項目,有望縮短排期,優先拿綠卡,開啓人生的美國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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