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勞工法律簡介

2015/06/26 09:53:02   2980   用手機打開   作者:世貿通移民   在線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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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有關勞工政策和規定非常繁複,在《勞動法典》、《勞動訴訟法典》、《民事法典》、《刑事法典》、《共和國憲法》和其它一些法律法規均有嚴格、細致、系統的相關規定,奠定了葡萄牙勞工政策的基礎。現擇要介紹如下:

(一)企業分類

根據葡萄牙現行法律,企業可按雇傭員工人數分爲微型企業(10人以內)、小型企業(11人至50人)、中型企業(51人至200人)和大型企業(200人以上)。

(二)勞動合同

企業與勞工之間應簽有勞工合同,明確規定工資、工種、工作時間等。包括勞動合同承諾書,葡萄牙視工作的具體及特定情況采用不同形式的書面合同,種類繁多、比較複雜。主要有以下種類:

•Contrato promessa de trabalho;(勞動合同承諾書)

•Contrato de trabalho a termo;(規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Contrato de trabalho com trabalhador estrangeiro;(外籍雇員勞動合同)

•Contrato de trabalho em comissão de serviço;(傭金服務勞動合同)

•Contrato de trabalho com pluralidade de empregadores;(多方雇傭工作合同)

•Contrato de trabalho a tempo parcial;(非全日制工作合同)

注:非全日制工作特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工作

•Contrato de cedência ocasional de trabalhador;

在試用期間,合同雙方無需另行通知、無需任何理由即可解除合同,且沒有索賠的權利。如果試用期已超過60天,雇主若要解雇雇員,則需提前7天通知。

(三)試用期

在沒有規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中,試用期通常爲90天(普通工種),180天(高級專業技術工種)和240天(領導管理職務);

在規定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中,如果合同期限爲6個月以上(含6個月),試用期通常爲30天;如果合同期限爲不到6個月,試用期通常爲15天;

在傭金服務勞動合同中,如經事先約定,試用期不超過180天

(四)勞動合同結束

如果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工作期限,資方想在合同到期時中止合同,應至少在合同到期前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雇員,如果雇員想在合同到期時中止合同,應提前8天,以書面形式通知資方。

如果勞動合同沒有明確規定工作期限,資方需視在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7天(合同工作在6個月內)、30天(合同已滿6個月至2年)和60天(合同已滿2年以上),以書面形式通知雇員中止合同。

如果是由資方提出中止合同,工作6個月以內,每月補3天基本工資;工作滿6個月以上,每月補2天基本工資。

(五)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保障

A)資方義務:

•尊重並厚待雇員;

•及時向雇員支付與其工作相適應的合理的工資;

•在精神和物質方面向雇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

•爲雇員提供職業培訓,提高勞動生産力水平;

•尊重雇員按職業規範要求而行使的技術自主權;

•爲雇員在代表機構中行使職責提供可能;

•預防職業病,重視保護雇員的安全和健康,並應對工傷事務予以賠償;

•執行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企業、工作場所和工作中采取相關的衛生、安全和健康措施;

•向雇員提供預防工傷事故風險和疾病的信息,並提供必要的培訓;

•在工作場所及時更新雇員個人登記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入職時間、合同種類級別、晉升、報酬、起始日期、假期和曠工(意味著扣薪水和減少假期)等情況資料。

B)勞工方義務:

•對雇主、上級、同事及其他與公司有關的人員要誠實,有禮貌;

•要風雨不斷准時上下班;

•工作要熱心、勤奮;

•在自身的權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勞工要服從命令聽指揮:

•對雇主要忠誠、不能挖雇主牆角,不泄漏公司的生産方式和商業機密;

•保管愛護並正確使用資方提供的生産資料;

•推廣、執行有利于提高勞動生産率的各類措施;

•通過推選出來的代表,配合公司改善工作中的安全、衛生和健康體系;

•履行國家法律及雇主制定的有關安全、衛生和健康的規定。

(六)工作時間:

勞工法規定,“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不得超過40小時”, “正常工作時間”之外視爲加班時間,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具體到微型和小型企業,雇員一年的加班時間總計不得超過175小時、對于中型和大型企業,雇員一年的加班時間總計不得超過150小時。加班第一小時的報酬按“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支付,第二小時後按175%計算,周末和節假日按200%計算。。

晚上22:00至次日7:00的工作按加夜班計算(包括淩晨0點至5點的休息時間),最短時間7小時,最長時間11小時。按日間工作125%計酬。

(七)工資和補貼:

葡萄牙法律明文規定同工同酬,勞工工資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浮動的,但都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工資(政府法律每年予以專門調整確定)。

勞工工資需用現金支付,除非勞資雙方同意部分報酬用其它方式支付,但其金額不得高于用現鈔支付的金額。雇主可用銀行支票、彙票和向雇員的活期帳戶存款的方式支付工資。,

勞工工資需按時發放,除非政府法律有特殊規定,不得拖欠、克扣。

勞工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可獲得聖誕補貼,金額相當于平時一個月的工資。

(八)周休和節假日的規定:

1)勞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並對周日工作做出了嚴格規定和限制。

2)下述日期爲法定假日:

元旦 (1 de Janeiro)

複活節前一周的星期五,耶稣受難日 (Sexta-Feira Santa)

複活節 (Domingo de Páscoa)

4.25自由日 (25 de Abril)

五一勞動節 (1 de Maio)

聖體節 (Corpo de Deus)

葡萄牙日 (10 de Junho)

耶稣升天日 (15 de Agosto)

共和國成立日 (5 de Outubro)

天主教諸聖瞻禮節 (1 de Novembro)

獨立日 (1 de Dezembro)

聖母節 (8 de Dezembro)

聖誕節 (25 de Dezembro)

3)帶薪假期:

A)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工作滿半年後,勞工可從簽訂合同起算,每滿一個月享有2個工作日的有薪假期,當年最長可享有20個工作日的假期;

B)如果自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工作滿半年時已進入下一年度,勞工可于當年的6月30日前享受休假;

C)在同一年度內,包括B)條規定的假期,勞工的有薪假期最長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D)在一整個工作年度內,勞工的有薪假期最短爲22個工作日(11個月X2天/月;

E)如果合同期不滿6月,除非另有規定,勞工在合同結束前可滿一個月享受2個工作日的有薪假期;

F)雇主不能以經濟補償的方式來代替勞工的年假。

(九)婦女、未成年勞工保護:

婦女、未成年勞工除享有一般勞工權益外,受到特殊保護,在雇傭條件、加班時間、夜間勞動、工作環境等方面,勞工法均做出了特殊規定。例如,未滿16歲的少年只能從事輕微的工作,並在8天之內報勞動稽查總司(Inspecção-Geral do Trabalho),滿16周歲少年參加工作,至少要有40%的正常工作時間用于教育培訓。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所簽勞動合同需經其法律代表人書面授權;除非其法律代表人書面反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直接簽署勞工合同上,但必須包括義務教育條款。

分娩前孕婦可享受30天假期,分娩後孕婦應享有90天的産假,如果是雙胞胎,增加30天;如果是三胞胎,增加60天,依次類推。

孕婦享有最短6周,最長120天(但如果是雙胞胎,增加30天;如果是三胞胎,增加60天,依次類推)的分娩補貼,補貼金額等同于工資,最低不得低于葡萄牙最低工資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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