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鼓勵國民謹慎理財,避免過度借貸,新加坡政府金融管理局于2013年2月收緊了關于購買汽車的金融貸款條件,規定抵岸價低于2萬新元(約合9.6萬元人民幣)的進口汽車,買主最多只能向金融機構貸款原車價的60%;抵岸價超過2萬新元的進口汽車,最高貸款頂限爲原車價的50%。與此同時,汽車貸款的償還期也由原來的10年縮短至5年。新加坡政府還對購買抵岸價超過2萬新元的汽車買主征收更高的汽車附加費。
盡管如此,新加坡本地的汽車銷量卻沒有受到任何影響,不僅市場依舊火爆,而且購買汽車的擁車證價格也始終居高不下。當地分析人士認爲,新加坡金管局的新規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過度借貸,但實際效果並不明顯。因爲百姓購車願望十分強烈,盡管車價日趨昂貴,但是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購車族大多手頭寬裕,即使不向銀行借貸,他們也有充裕的資金購買汽車。所以,新加坡政府又將面臨著政策調整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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