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稅收政策分析
根據美國國家稅務局發布的《海外賬戶納稅法案》實施細則,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者的海外資産超過5萬美元,須向美國國稅局如實申報。否則,將可能面臨高達1萬美元的罰款。若在國稅局通告後仍未繳納,罰款將升至5萬美元。
投資移民人士不必盲目地聽信傳言,其實美國稅收並不可怕,因爲美國要求申報的海外資産,並不是總資産,而是特定的金融資産,比如直接投資所得、間接投資所得、經營所得、財産資本利得等,不動産則不在申報之列,中國籍的綠卡持有者不必擔心國內房産需向美國交稅的問題。
申報海外資産技巧
在申報海外資産時,“全球收入需要申報”不等于“全球收入都要交稅”。移民美國登陸前的海外資産要申報,但無需繳稅。如果這部分資産後來增值、而且變現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繳稅。因此,建議投資者在移民前應進行系列稅務規劃。
首先,以家庭來考慮,如果妻子收入較低,先生較高,可以考慮先只申請妻子一人,先生暫不申請,這樣先生在美國以外的資産就不會涉及海外所得課稅問題;其次,移民前考慮財産處理。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將房産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現金待移民後再買回,或者贈與家人,也可避免相關稅務問題。
美國征稅相對合理,移民前需合理規劃
在美國,雖然財産申報比較透明,但征稅相對公平。長期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淨收入都有免稅額,叫“海外收入抵稅額”。例如,美國2011年抵稅金額大概是9萬美元左右,若是夫婦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則兩人每年共有超過18萬美元的海外稅收免繳聯邦收入稅。
此外,中美早已實現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在中國已繳了稅,在美國就不需重複繳稅了。舉例說,中國企業所得稅爲20-25%,再分紅給個人20%,累計近40%,美國不同州個人所得稅稅率約15-20%,那在中國繳的稅就可以抵消美國要繳的部分。再比如,購房投資等盈利收益在中國按20%稅率,而投資收益在美國僅爲15%稅率,那麽在中國繳的同樣抵消美國要繳的部分。擔心移民美國後要被層層收稅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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