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DOS)发布的移民排期表(Visa Bulletin)出现重大改革,在从10月开始的2016财政年度设定“递件排期”,允许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前接受部分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绿卡申请(I-485),可先行审批、待移民排期有效时再发出绿卡。这就是移民排期表A和表B的诞生。


  移民排期表从10月起将有两个表格,将原本移民排期表上的“优先日期”(Priority Dates)一分为二,A表格为“移民签证的最后批准日期(移民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B表格则是“可以递交申请的最早日期(递件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是否使用国务院的递件排期,由移民局依据年度名额的使用进度自行决定。这一新规是奥巴马总统去年发表的移民改革行政令的指导精神的一部分,对合法移民而言意义重大。以往只有在排期到了之后才能递交I-485申请,如今凡是I-140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可以根据递件排期表提前递交调整身份申请,当事人可提前换工作、家属可以提前就业,全家可提前取得回美纸(Advance Parole)。不过,提前递交的申请,不会被提前批准,申请人要等到移民排期到了之后,才能取得绿卡。




  以9日公布的10月排期为例,此前两个月倒退了八年的中国大陆出生的职业移民第三优先(EB-3)类别,移民排期大幅前进到2011年10月15日;而优先日期在2013年10月1日的该类别申请人,若移民局允许,则在10月就可以递交I-485,比移民排期提早两年。同样的,职业第二优先,10月的排期为2012年1月1日,但优先日期在2014年5月1日的申请人,下月应就可递交I-485。


  对于已连续数月出现排期的中国出生的EB-5投资移民而言,I-526一旦获批,也可提前递交I-485调整身份;以10月的排期为例,移民排期为2013年10月8日,但优先日期在2015年5月1日的申请人,只要移民局启动递件排期,就可递交I-485。亲属移民也是排期新政的受益群体,例如包含永久居民之外籍配偶和未满21岁未婚子女的F2A类别,10月移民排期为2014年5月15日,而他们的递件排期则为2015年3月1日。


  递件排期的设置,也对身在海外的移民申请人提供了便利,美国驻外国使领馆可以根据递件日期约谈亲属移民或职业移民申请人,先审后批,也有望大幅度缩短等待时间。美国移民律师协会(AILA)此前预期,将有41万名移民受益。


  白宫于7月发表了一份名为“现代化及简化21世纪合法移民系统”(Modernizing and Streamlining Our Legal Immigration System for the 21st Century)的报告,对亲属移民和职业移民的审批程序提出改革计划,并很快实施。移民律师协会称赞,联邦政府在主要针对无证移民的移民改革行政令搁浅之际,转而对合法移民系统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改革。


投资有风险,以上信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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