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才计划申请条件是什么?可携带家属吗?香港优才计划是一项设有配额的移民吸纳计划,旨在吸引高技术人才或优才来港定居,藉以提升香港的竞争力。获批准的申请人无须在来港定居前先获得本地雇主聘任。所有申请人均必须首先符合基本资格的要求,才可根据计划所设两套计分制度的其中一套获取分数,与其他申请人竞争配额。两套计分制度分别是「综合计分制」和「成就计分制」。
一、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所有基本资格:
年龄
申请人根据本计划提交申请时,年龄必须在18岁或以上。
财政要求
申请人必须证明能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不需依赖公共援助。
良好品格
申请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语文能力
申请人须具备良好中文或英文的书写及口语能力(中文口语指普通话或粤语)。
基本学历
申请人必须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在特殊情况下,能附以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历、可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
申请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上述所有基本资格,其申请将会即时被拒絶,不获继续处理。
重要事项
入境处处长有绝对酌情权,根据本计划的两套计分制度就其认为适当的情况给申请人授予分数,以及批准或否决任何申请而无须给予理由。本计划或其有关详情,亦可以在入境处处长认为适当时作出更改而无须作事先通知。
二、受养人的入境
本计划的申请人,可按香港现行受养人政策,申请携同其配偶或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注,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来香港,而根据本计划获核准人士或正在申请核准之人士,将成为其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保证人。获本计划核准人士的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会与其保证人的逗留期限挂钩。
本计划的申请人宜将其随行家庭成员的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申请与其本人的申请一併递交。如申请人根据「综合计分制」获取分数的得分范畴包括随行已婚配偶的学历或随行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的人数,则申请人必须为该等随行家庭成员提交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并将申请与其本人的一併递交。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人必须填写申请表格ID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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