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英文: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缩写MAS;
马来文:(Penguasa Kewangan Singapura)是新加坡之中央银行,成立于1971年,纵观其职能组合了银行至财金等诸多金融机能。自其成立之后,金融业务由政府部门执行并专业管理。
当新加坡持续发展,越来越多复杂的银行业务与金融环境的需求迫使国家改革其金融机能,使其能有更多的发展动力与一致性的金融政策。因此于1970年,国会通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法案(MAS法案)”,导致MAS成立于1971年一月一日。
该法案付予MAS有权管理所有新加坡的金融、银行体系与财金方面有关的事务。MAS也被付予制订有关于银行家乃至于政府财政部门的法令,它也被委托提升金融的稳定度;订定信用与汇兑政策并促使经济的成长。
然而,不像其它许多中央银行,诸于美国联邦储备系统或是英格兰银行,MAS并不透过控制利率升降进而影响市场的流动来控管金融。相反的,它是利用外币汇兑机制,在新加坡元市场中间进行控管。
在1977年四月,政府决定引进“工业保险”管理,将其并列于MAS的同级架构。其管理功能依据“工业安全法(1973)”,并于1984年九月转入MAS体系。
MAS现在掌管许多规则,包括货币、银行体系、保险、安全与每一个财金部门。之后于2002年十月一日,合并了货币专员委员会,MAS也承担有发行货币的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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