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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自建国之后的短短40多年来,成为亚洲仅次于日本的新兴工业国家。其成功的原因之一在于政府对教育的高度重视及对教育质量进行全方位的监控。目前,新加坡政府采取了多种教育质量监控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全国教育质量检测评估制度有校群督导制度、全国统考制度和卓越学校模式。
校群督导制度:发展、指导和监督学校领导
新加坡的校群督导(Cluster Superintendent)是一种教育官员,一般是从有威望的、管理出色的中小学校长中选拔出来的管理人员。新加坡教育部以地域为基本标准把全国分为东、南、西、北4个区,每个区分别由教育部学校督导司的4位副司长负责。每区又分成7个校群,多数的校群都包括了不同类型的学校(小学、中学、初院/高中),校群就是由校群督导负责管理的。
校群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发展、指导和监督学校领导的工作,确保学校的有效运行。同时,还要确保校群成员之间通过互相交流、分享与合作来提高每所学校领导团队的能力和水平。新加坡校群督导制度通过对学校的管理方面进行监控,保证了学校领导对国家教育质量政策的重视和贯彻执行,同时有利于监督学校的各项管理措施真正服务于学生知识技能的提高。
全国统考制度:为学生提供合适的课程
从2004年起,新加坡教育部扩大和放松学校的排名系统,不再只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但学生的考试成绩仍作为学校排名的重要指标。新加坡依据统一的考试标准对全国学生进行整体学业水平的考核,能有效反映其教学质量。
新加坡小学的学制为6年,学生在小学4年级末进行分流考试,根据他们在英文、母语及数学方面的表现,并结合期中和期末以及平时成绩,分别进入适合他们学习进度的学习序列。学生在小学的最后一年参加小学离校考试,考试的科目仍然是双语和数学。在2012年,新加坡一共有48333名学生参加了小学6年级会考,这些学生中,有97.6%被评定为适合进入中学。
新加坡在初中阶段有两项全国性考试。一项是普通教育正常级水准考试(GCE“N”),这是为正常班学生在学满4年后参与的考试,其目的在于为成绩较差的正常班学生颁发与其学业水平相称的资格证书以及据此筛选比较优秀的学生留读一年后参加新加坡剑桥普通水准(GCE“O”)考试。学生如果想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则要进行新加坡中学阶段的最后一次考试——新加坡剑桥教育证书高级水准会考(GCE“A”)。
全国统考制度为具有各种不同能力和天赋的学生提供合适的课程,并提出恰当的要求以达到因材施教的目的。同时,全国性的学生成绩评估体系保持了考试的效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教育质量的比较和监督。
卓越学校制度:有助于鉴别和奖励各类学校
新加坡卓越学校模式(School Excellence Model)是以欧洲质量管理基金会的卓越模式为模板,移植到新加坡教育领域的管理与评估模式。卓越学校模式的评估实行的是学校每年进行校内自评,而教育部组成的评估组成员每5年一次对学校进行校外鉴定。
卓越学校模式的框架分为9项评价内容,并分为两大类,分别是“运作过程”和“成果”,各占50%,总分为1000分。“运作过程”着重学校的管理方式和资源分配,包括领导(100分)、人事管理(90分)、策略(70分)、资源(115分)、以学生为主的各种程序与活动(125分)。“成果”部分即人事管理的成果(80分)、行政管理的成果(60分)、合作和社会贡献的成果(60分)、各项以学生为主的活动成果(300分)。“成果”由“运作过程”得来,“运作过程”通过“成果”的反馈而得到改进。新加坡教育部每年将评估的结果公布在媒体上。
新加坡教育部为了激励学校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及取得良好成效,设立了教育激励机制——“学校奖项总蓝图”(Masterplan of Awards for School),以奖励那些努力为学生提供全人教育,使他们能够达到教育预期的学校。“学校奖项总蓝图”由3个不同层次的奖项组成,分别是初级奖项、中级奖项和特级奖项。其中,特级奖项包括优异学校奖和更高一级的卓越学校奖,而后者也是新加坡最高和最负盛名的奖项。在2010年,获得“卓越学校奖”的3所新加坡学校是圣希尔达小学、中正中学和德明政府中学。卓越学校奖或优异学校奖有效期为5年,在5年内如果学校表现不好,经过重新评估后将失去这一荣誉。
卓越学校模式作为学校问责的一种工具,有助于鉴别和奖励各类学校,也有利于家长和学生做出更明智的选择,同时学校的教育质量也受到了监控。为此,新加坡教育部还开发了一个交互式系统的网络平台,家长和学生可以在网上获得学校的实际排名和成就介绍,从而做出更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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