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美國曝光的投資移民騙局層出不窮,其中不少受害者是中國投資者。世貿通美國移民專家提醒,赴美投資移民不簡單,務必仔細甄別投資項目,嚴防陷阱。
大約兩年前,來自加州尼格爾湖的查爾斯·劉(音)和麗薩·王新(音)開始向中國投資者推銷一個癌症治療中心EB-5移民項目。
他們向投資者描繪了一幅美好前景,聲稱擬建中的項目將用電子而非傳統的X光治療癌症。治療中心占地1100多平方米,位于加州蒙特貝洛,落成後預計將創造4500個全職崗位。
然而,劉、王二人收取投資款項過去18個月後,所謂的癌症治療中心卻沒有一磚一瓦動工。美國證交會調查發現,劉將投資款項中的1180萬美元轉至其在中國的3家公司名下,並將另外700萬美元轉至他和王新的個人賬戶名下。
美國證交會公布了其他涉案商業實體的名稱,正在尋求初步或永久禁令並努力追繳涉案款項。
所謂投資移民,並非有錢就能買綠卡。美國移民法對EB-5項目有具體規定:“普通地區”的投資金額至少100萬美元,“高失業率地區”至少50萬美元;資金來源必須合法;投資領域必須是實體經濟而非金融等行業;投資必須在2年內創造至少10個永久性全職就業機會。
世貿通美國移民專家指出,赴美投資移民就像投資其他産業,要做一個對自己負責的投資人,盡可能尋求第三方渠道核實、驗證投資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最好查閱立項公司的稅收、營業報表和監管記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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