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及隨行家屬

2020年12月02日

  申請條件:

  1. 申請人年滿18周歲;

  2. 無犯罪記錄,品行端正;

  3. 無傳染性疾病;

  4. 符合投資要求。

 

  隨行家屬:

 

  1.申請人配偶

  2.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符合以下條件的子女:

  ①主申或配偶的18周歲以下未成年子女

  ②主申或配偶18-30周歲的子女,經濟主要依賴主申或主申配偶

  ③ 主申或配偶生理或心理上有缺陷的子女,且經濟主要依賴主申或主申配偶,不限年紀

  3.父母、祖父母:

  主申或主申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不限年齡,經濟主要依賴於其配偶,或者經濟主要依賴於主申或主申配偶


  4、兄弟姐妹:

  ①主申或配偶18周歲以下單身、或未育的血緣上或合法收養的兄弟姐妹,需要獲得承擔父母責任的人士的同意進行隨行申請,經濟主要依賴主申或主申配偶

  ②主申或配偶18周歲-25周歲單身、未育的血緣上或合法收養的的兄弟姐妹,經濟主要依賴主申或主申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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