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中國一項新規正式實行:
個人持境內銀行卡每人每年在境外提取現金不得超過等值10萬元(人民幣,下同),若超年度額度,本年及次年將被暫停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人民幣、外幣卡境外提現每卡每日額度統一爲等值1萬元。
自2003年以來,中國國家外彙管理局(下稱“外彙局”)對銀行卡在境外提取現金實施額度管理。此前,按照2015年10月1日起執行的相關規定,每卡每年累計不超過10萬元。
1、爲何收緊?
“新規定把每人每年的境外提現金額定在10萬元,其實就是上了一個安全閥。”
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嚴立新指出,非法買賣外彙、跨境兌彙是洗錢的常見伎倆,目前境外非現金支付日益普及便利,全球也在強化境外大額提現管理,個人在境外大額提現並非常態,容易涉嫌詐騙、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活動。
外彙局有關負責人稱,規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取現金交易,是“三反”的必要舉措,可進一步防範銀行卡提取現金領域的違法犯罪活動。
2、有何影響?
出境商旅、海淘購物、留學教育等境外消費是中國人近年來掀起的一股新消費熱潮。
上述負責人對記者表示,完善銀行卡境外大額提現管理對正常交易沒有影響。
一是不影響普通人境外正常提現。據統計,2016年81%的銀行卡境外提現低于等值3萬元人民幣。此次新增每人每年等值10萬元人民幣限額,在有效抑制少數違法違規人員大額提現的同時,完全可以滿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現需求。
若個人確有真實合規的境外大額現金使用需求,可依據《個人外彙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相關外彙管理規定辦理,如依法購彙後攜帶外幣現鈔出境。
二是不影響個人用卡用彙的便利性。此次新規不屬于重大政策調整,不改變銀行卡外彙管理的基本框架和個人用彙政策,個人在境外正常提現和消費不受影響。
三是不改變經常項目可兌換。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有關規定,加強現金管理不涉及改變經常項目可兌換原則,也不屬于資本管制範疇。
某銀行信用卡相關人員對記者說:“由于境外有著較爲完備的用卡環境,目前信用卡的境外消費99%都是通過刷卡支付完成,只有在一些無受理終端支付或緊急情況下才會使用信用卡取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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